借貸契約範本其實也是借貸合同範本,
民間借貸契約範本
貸款方:
借款方:
保證方:
借款方為進行生產(或經營活動),向貸款方申請借款,並平請作為保證人,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,經三方(或雙方協商),特訂立本借貸契約,以便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貸款種類
第二條借款用途
借款金額(大寫)元整
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,利隨本情,如遇國家調整利率,按新規定計算。
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
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還款方式
1、還款資金來源
2、還款方式
第七條保證條款1、借款方用做抵押,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,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。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,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。
2、借款方必須按照契約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,不得挪作他用,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。
3、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。
4、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、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,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、經營管理、財務活動、物資庫存等情況。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、統計、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。
5、需要有保證人擔保人,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,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,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。
第八條違約責任
一、借款方的違約責任
1、 借款方不按企業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,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,對違約使用的部分,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。情節嚴重的,在一定時期內,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。
2、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,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,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。借款方提前還款的,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。
3、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貸契約進行違法活動的,貸款方應及時追回貸款本息,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。情節嚴重的,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二、貸款方的違約責任
1、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,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,付給借款方違約金。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。
2、貸款方的工作人員,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契約進行違法活動的,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。情節嚴重的,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第九條解決契約糾紛的方式:執行本契約發上爭議,由當事人栓方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,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或向司法部門起訴。
第十條其他
本借貸契因借款契約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的情況下發生,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契約。當事人一方按照借貸企業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貸企業時,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,並達成書面協議。本企業變更或解除之後,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, 仍應按借貸契約的規定償付。
借貸契約如有未盡事宜,須經借貸契約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,做出補充規定,補充規定與借貸契約有同等效力。
借貸契約正本一式三份,貸款方、借款方、保證方各執一份;借貸契約合同副本一式,報送等有關單位(如經公證或簽證,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)各留存一份。
貸款方:(簽字)
地址:
電話號碼:
借款方:(簽字)
地址:
電話號碼:
保證方:(簽字)
地址:
電話號碼: